工會知識宣傳——企業撥繳的經費60%留基層工會
1、工會的經費是怎么使用的?
就基層工會而言,企業撥繳的工資總額2%經費中,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其中60%留基層工會,用于本單位開展工會各項活動,其余40%逐級留成上繳。這部分經費大量用于職工(工會干部)培訓,用于弘揚勞模先進,用于高溫、節日慰問,用于幫困救助,以及工會的國際交往等。
2.什么是工資集體協商?什么是工資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依法平等協商,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確定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勞動報酬事項的行為。工資集體合同,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在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基礎上簽訂的有關職工勞動報酬等事項的書面協議。
3.工資集體協商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勞動法》以及2000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已出臺的《湖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
4.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有何意義和作用?
工資收入是職工的主要生活來源,關系到職工的核心經濟利益和職工隊伍的穩定。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積極推動企業建立科學規范的工資決定機制、支付保障機制與正常增長機制,使職工收入能夠隨著經濟的發展、隨著效益的增長同步增長,讓職工共享企業改革發展的成果。也能夠減少因工資分配問題引發的勞動糾紛和利益矛盾,把勞動者的利益訴求納入理性合法的軌道,有利于促進勞動關系雙方理解溝通、真誠合作,有利于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形成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崗位人員的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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